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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3第六届上海国际青少年钢琴大赛活动章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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活动章程
一、 活动宗旨: 为了深入贯彻、执行党的“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”的指示精神。通过举办青少年钢琴大赛,发现、培养、推选出一批具有时代性、民族性特征的青少年钢琴艺术演奏人才接班人,普及青少年钢琴艺术教育,促进东西方文化的交流。同时给广大青少年钢琴艺术爱好者提供一个展示才华、相互交流学习的机会,让他们在学习时,从音乐中体验快乐。 二、操作原则: 本活动是一项全国性的青少年钢琴艺术人才推选活动,坚持以社会效应为主导方向。活动以上海为中心,面向全国青少年钢琴艺术爱好者。活动将坚持选手自愿报名参赛和公开、公平、公正的原则。加强组织机构思想建设,完善管理机制,严格管理、规范操作,力争圆满完成本次青少年钢琴大赛,以及相关的后续活动。 同时,本次青少年钢琴大赛,旨在以达到推选新人的专业性和全面性为目的。不断发现、培养、推选出优秀钢琴艺术演奏人才的一项青少年钢琴艺术盛会。 三、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:中华文化艺术发展联合会 协办单位:中华文化艺术发展联合会音乐教育专业委员会 《琴童》杂志社 承办单位:上海梦源文化艺术交流有限公司 四、报名方式: 1、参赛选手凭本人身份证件报名参加分赛区的选拔; 2、认真填写参赛报名表,阅读《参赛指南》,递交4张2寸彩色报名照; 3、具体报名时间详见当地赛区组委会办公室通知,并严格执行当地分赛区制定的相关要求。 五、比赛时间、地点: 1、初、复赛:2013年5—7月,地点:各省市分赛区; 2、全国总决赛:2013年8月中旬,地点:中国·上海 六、参赛组别: 1、非专业院校组: 1)幼儿组:3—5岁; 2)儿童组(A:6—7岁、B:8—10岁); 3)少年组(A:11—12岁、B:13—15岁); 4)青年组:(A:16—18岁、B:19—25岁)。 2、专业院校组: 1)少年组:11—15岁; 2)青年组:16—25岁。 3、中国作品组: 1)儿童组:6—10岁; 2)少年组:11—15岁; 3)青年组:16—25岁。 4、四手联弹、双钢琴组 1)儿童组:6—10岁; 2)少年组:11—15岁; 3)青年组:16—25岁。 注:其中中国作品、四手联弹、双钢琴组中少年组、青年组分专业院校和非专业院校组。 注:1、参赛年龄以周岁计算,2013年7月1日为界限,核对身份证件为准。 2、小年龄组和非专业院校组的选手,可以参加大年龄组或专业院校组的评选;但是大年龄组或专业院校组的选手,不可以参加小年龄组或非专业院校组的评选。 七、参赛要求: 1、参赛时限: 1)幼儿组、儿童A组:不超过3分钟; 2)儿童B组、少年A组、少年B组:不超过4分钟; 3)青年组:不超过6分钟; 4)专业少年组:6分钟; 5)专业青年组:8分钟。 2、参赛作品:在规定程度范围内自选乐曲一至二首。 a、非专业院校: 1)幼儿组:相当于车尔尼599前半部或以上程度; 2)儿童A组:相当于车尔尼599后半部或以上程度; 3)儿童B组:相当于车尔尼849或以上程度; 4)少年A组:相当于车尔尼299或以上程度; 5)少年B组:相当于车尔尼740或以上程度; 6)青年A组:相当于肖邦练习曲或以上程度; 7)青年B组:相当于拉赫玛尼诺夫音画练习曲、李斯特音乐会练习曲或以上程度。 b、专业院校:自选作品一首。 注:1、比赛过程中,评委可根据选手比赛情况有权中途打断,但不影响比赛成绩; 2、参赛服装自备; 3、报名参赛时需同时上报参赛曲目; 4、分赛区选拔赛各组别参赛作品时间,由赛区组委会根据全国总决赛的相关规定自定; 5、参赛自选曲目健康、积极向上的作品均可。 八、参赛形式: 钢琴独奏、四手联弹、双钢琴演奏。 九、奖项及奖品设置: 1、各分赛区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设立个人奖项和集体奖项; 2、全国总决赛各参赛组别设立个人奖项和集体奖项; 1)、凡参加全国总决赛的选手均可获得相应的荣誉证书和奖牌。并在各组别中评出 “金奖”、“银奖”、“铜奖”及“优秀奖”等奖项; 2)、凡获得各组别前三名选手的指导老师,将颁发“最佳指导奖”,获得“金奖”选手的指导老师,将颁发“优秀指导奖”; 3)、荣获各组金奖前三名的选手,将相应获得不同金额的奖学金(第一名:1000元;第二名:800元;第三名:500元),同时颁发荣誉奖杯; 4)、优秀组织奖若干名表彰先进单位。 十、评委的聘请及评选办法: 1、各分赛区赛事评委,由副高级或以上级职称专业教师担任; 2、全国总决赛将聘请国内以及国际著名钢琴演奏家、教育家组成评委会; 3、按照不同组别,采用不同的评判标准进行评比,评分采用百分制,保留小数点后一位; 4、评选标准主要以:读谱准确、演奏流畅、音乐生动、表现自然; 5、所有奖项均择优评出,评委会有权根据比赛实际情况,对某些参赛组别奖项的评选,采取空缺或并列; 6、评委采取独立打分、签名确认的方法,评委会的裁决为终审裁决,任何人无权更改; 7、为确保赛事的公正性和严肃性,组委会设立监评委员会,监督赛事评审过程,对评审中出现的投诉,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进行审查裁决; 8、评选名单将在相关媒体及活动网站上公布; 十一、总决赛期间活动程序: 1、参赛选手报到安排住宿,并领取参赛证; 2、比赛评选; 3、在全国总决赛期间,将举办专家讲座以及相关活动; 4、获奖选手颁奖音乐会并录制,闭幕式并召开全体大会,以赛区为单位公布成绩,同时,全体参赛选手与本次大赛主要评委以及相关领导、嘉宾合影留念; 5、举办著名钢琴家独奏音乐会。 经费来源: 本次活动经费由广告赞助、承办单位自筹资金以及社会各界的支持和部分参赛费等。 十二、组委会权益: 享有本次大赛的比赛成绩,颁奖文艺晚会及参赛作品的广播、电视、互联网播放(映)权及报刊刊登权;享有本次活动过程中,参赛选手的签约、形象使用权;享有与活动全过程相关的其它权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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